各位考生:
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3月8日進行,歡迎你來廣州大學大學城校區考點參加考試。現將本次考試有關事項和指引通知如下,請做好相應準備。
一、筆試時間、科目及交通指引
1.筆試時間、科目
時間 類別 | 2025年3月8日(星期六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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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 | 下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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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-11:00 | 13:00-15:00 | 16:00-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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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園 | 綜合素質(幼兒園) | 保教知識與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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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 | 綜合素質(小學) |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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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級中學 | 綜合素質(中學) | 教育知識與能力 |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(初級中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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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中學 |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(高級中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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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職文化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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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職專業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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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職實習指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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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交通指引
考點考生通道設在廣州大學南門(外環西路230號),各位考生可乘坐35路公交車或導航“廣州大學南門”抵達。
二、入場流程
入場時間→考點入口→物品存放→人臉識別核驗→智能安檢→考場
1.考點入口及入場時間:考點入口設在廣州大學大學城校區南門,地址: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。請考生務必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,以免影響考試,考生通道將在7:30開放。
2.考場設在文新樓和文清樓:其中考場代碼443216-001至443216-070考場設在文新樓,考場代碼443216-071至443216-133考場設在文清樓。
3.物品存放:
(1)考生物品存放點設在考試區域一樓階梯教室,具體如下:
序號 | 考場代碼 | 物品存放點 |
01 | 443216-001至443216-030 | 文新113 |
02 | 443216-031至443216-050 | 文新119 |
03 | 443216-051至443216-070 | 文新123 |
04 | 443216-071至443216-090 | 文清110 |
05 | 443216-091至443216-110 | 文清117 |
06 | 443216-111至443216-133 | 文清120 |
(2)考點只負責給考生提供物品存放處,不負責物品保管,出現丟失、錯拿、遺漏等情況由考生負責。
(3)7:40開始存放物品。請考生預足存放物品時間,避免扎堆。若因排隊存放物品耽誤考試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4.智能安檢:智能安檢系統將對手機、照相機等金屬類電子設備進行檢測,請考生盡量不攜帶鑰匙、磁卡、打火機以及金屬制作的手鐲、戒指、項鏈、發卡等物品,盡量不穿戴有金屬裝飾品的衣服、鞋帽等,避免因反復安檢影響正常入場考試。
5.人臉識別核驗
6.考場:進入考場時,請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準考證,兩證齊全才可進入,同時接受監考員金屬探測儀檢查。
三、考點平面圖、考場分布圖



四、午餐指引
考生可前往行政西樓一樓竹苑食堂或廣州大學商業中心就餐。
五、考生須知
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生須知
(一)考生開考前30分鐘,持《準考證》、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/港澳臺居民居住證/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/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五年有效期)進入考場,“兩證”缺一不可。如《準考證》上的“姓名”和“身份證號”信息與所持規定證件上不一致,不得參加考試。
(二)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進入考場(如:黑色簽字筆、鉛筆、尺子、橡皮等),不得攜帶書籍、資料、草稿紙、計算器、包等物品,嚴禁攜帶具有拍攝、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(如:手機、耳機、智能手表等),如有違反,按照違規舞弊處理。
(三)考生入場后,應對號入座,保持安靜,遵守考場紀律,并將本人的準考證、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/港澳臺居民居住證/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/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五年有效期)放在課桌的指定位置,接受監考員核對。
(四)考生拿到試卷、答題卡后,先核對試卷與自己報考的科目是否相符。如不符,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說明情況;如相符,應在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(姓名、準考證號、座位號、誠信考試承諾等)。
(五)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,除外語科目外,考生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作答,使用其他語言文字作答無效。
(六)考生須在答題卡各題目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,錯答區域或者超出規定區域的作答內容無效。
(七)考生筆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,考試結束前30分鐘,方可交卷離開考場。提前離場考生須在考點指定休息區域停留,考試結束后方可離開考點。如遇特殊原因,須經監考員請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離開考場,考生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。
(八)試卷分發、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時可舉手向監考員反映。凡涉及試題內容的,監考員一律不予解答。
(九)考生填涂答題卡時,姓名、準考證號、座位號、誠信考試承諾及非選擇題部分用黑色簽字筆書寫,選擇題部分及選做題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,嚴禁使用涂改液、膠帶紙、修正帶。
(十)考試結束后,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,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。考生離開考場時,不準將試卷、答題卡、草稿紙帶離考場。離開考場后,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。
(十一)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正常工作。考生如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,將按照《教師資格條例》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等規定進行處理。有作弊情形的將依據《教師資格條例》的相關規定3年內禁止參加教師資格考試。如情節嚴重、觸犯刑法,將報送公安部門,依法處理。
請提前做好考試出行準備
途中注意安全
并根據天氣預報做好防曬防雨
預祝各位考生一切順利,取得優異成績!